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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维说法硕高考作弊,要坐牢吗?为什么?

能够在万众瞩目的高考之中,通过薄衣越过安检,且作弊行为并非是第一时间被监考人员发现的,可见这个考生的心理素质着实过硬,令人震惊。

高考事关本质公平,对于相关问题和现象的出现,草莓视频在线观看APP一定要坚决杜绝!

那么,问题来了,涉案考生的作弊行为,需要坐牢吗?为什么?

高考作弊相关法律规范

我国于2015年颁布的《刑法修正案(九)》(也即对《刑法》条文的具体规定,刑法修正案即刑法本身,与刑法有同等效力),针对考试作弊行为,于刑法第二十三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这一类罪名项下新增了系列规定: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和替代考试罪的规定。

也就是说:

(1)组织考试作弊罪: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以及为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则构成此罪。像本案中的高考,就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如果本案不是考生自己偷带手机进入考场,而是某组织作弊的平台(比如虚构的:作弊帮)组织大家一起进场通过手机作弊,那么则构成此罪。如果某通讯公司,为作弊帮提供作弊手机或耳麦工具,则也构成此罪。监考老师组织参考同学们进行作弊的,也构成此罪。但单纯的自己作弊,不构成此罪。

(2)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的,构成此罪。像本案中,如果不是通过小X搜题搜索答案,而是小X搜题直接给出了试卷和答案,则构成此罪。如果监考人员向亲友提前透露试题,也构成此罪。考试结束后出售和提供试题的,不构成此罪。

(3)代替考试罪: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构成此罪。像本案中,如果这位考生找了某清华大学的学生,比如晓维老师,代替他参加考试,则晓维老师和这名考生共同构成此罪。

根据我国刑法立法的基本原则“罪刑法定”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这里的法必须是成文的,明确的,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除上述三种情况之外,当前的《刑法》等法律没有明文规定自己在高考中作弊属于犯罪,所以不能根据其行为判处刑罚,故而无需坐牢。

那么,对这名考生作弊行为进行规制的依据在哪呢?草莓视频在线观看APP如何杜绝此类行为?

在《刑法》及行政法规没有对作弊行为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最终应该按教育部发布的部门规章进行处罚。根据教育部的通告来看,本案系根据教育部发布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进行处罚。(此办法因为是教育部发布的,不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发布的,不是法律,只是部门规章)

一、对于监考人员:

故而,对于本案中的考试工作人员,教育部进行了相应的撤职,禁止继续监考的处分。

二、对于考生

所以教育部最终给予该作弊考生取消全科成绩的处分。后续可能还会加以1-3年的禁考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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