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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良荣:关于典型和典型报道

典型报道是中国报纸上最常见的内容之一,关于典型和典型报道也是中国新闻学术界最热门的话题之一。毫无疑问,典型观念的更新必将更新中国的新闻报道。

一、新闻典型之内涵

新闻报道中的“典型”一词是从文学中引进的。目前,中国新闻界普通可以接受的典型定义是:典型是同类事物或人物中具有代表性的个别事物或人物。这个表述和文学典型的定义相同或基本接近。确实,新闻典型和文学典型有着共同之处:1.强调个性和共性的统一。一方面,典型是某一类型的代表,诚如巴尔扎克所说:“典型是类的样本。”另一方面,任何典型都必须是活生生的“这一个”,有其自身的特点和个性。2.强调历史条件、客观环境对典型的制约作用。典型不是孤立抽象的封闭物,而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一种具体的存在,他们必须从一个侧面体现当时的时代精神。3.强调读者的主体意识对典型的制约作用。无论文学典型还是新闻典型,决不仅仅是作者的创造物,或者是某些人的“钦定”之物,他们还必须得到读者的认可才以成立,或者说,典型必须以读者的认可为最后标准。不管作者们如何呕心沥血,如何大树特树,没有读者的认可,一切人为树立的“典型”都是没有生命力的,也是不可能在社会上立足的。但是,由于新闻作品和文学作品在性质、功能上不同,新闻从文学中借用了“典型”这一概念以后,新闻典型和文学典型一开始就分道扬镳了。它们的不同之处是:1.文学典型是虚构的,而新闻典型必须完全真实。文学也讲真实,但那是艺术的真实,即真实地反映历史环境或现实生活的内在逻辑,并不要求作品中的人物、情节是真人真事。然而,新闻典型必须真有其人其事,不容许有任何虚构,那怕是微小的细节也须真实。2.在写作(创造)方法上,文学典型的创作方法是塑造,是把各种各样的人物经过艺术构思拼凑起来。新闻典型的写作是选择,在采访到的大量素材中加以取舍。3.新闻典型往往写人或事的两极,不是优秀事迹就是劣迹。而文学典型却是多侧面、多层次的,以价值标准来衡量,或许是好人,或许是坏人,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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