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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式组织形式的优缺点

然而这样的项目实施组织界限并不十分明确,小组成员不仅要完成项目中需本职能完成的任务,同时他们并没有脱离原来的职能部门,而项目实施的工作多属于兼职工作性质。这样的项目实施组织的另一特点是没有明确的项目主管或项目经理,当涉及职能部门之间的项目事物和问题时,各种职能的协调只能由处于职能部门顶部的部门主管或经理来协调。例如,一个开发新产品的项目,若营销人员与设计人员发生矛盾,只能由营销部门经理与设计部门经理协调处理,同样各部门调拨给项目实施组织的人员及资源也只能由各部门主管决定。

职能式组织的优点

(1)有利于企业技术水平的提升。由于职能式组织是以职能的相似性而划分部门的,同一部门人员可以交流经验及共同研究,有利于专业人才专心致志地钻研本专业领域的理论知识,有利于积累经验与提高业务水平。同时,这种结构为项目实施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持,当项目遇到困难时,问题所属职能部门可以联合攻关。

(2)资源利用的灵活性与低成本。职能组织形式项目实施组织中的人员或其他资源仍归职能部门领导,因此职能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分配所需资源,而当某人从某项目退出或闲置时,部门主管可以安排他到另一个项目组去工作,可以降低人员及资源的闲置成本。

(3)有利于从整体协调企业活动。由于每个部门或部门主管只能承担项目中本职能范围的责任,并不承担最终成果的责任,然而每个部门主管都直接向企业主管负责,因此要求企业主管要从企业全局出发进行协调与控制。因此,有学者说这种组织形式“提供了在上层加强控制的手段”。

(4)有利于专业人员晋升。成功的项目虽然可以给参加者带来荣誉,但是他们在专业上的发展和进步还需要一个相对的职能部门作为基础。由于职能部门主管了解该职能部门专业人员的情况,因此在他们晋升时就具有发言权。

简言之,职能式组织形式具有的最大优点是有利于专业化水平的提高,有利于集权管理,但是这种组织形式也存在一定的缺陷。

职能式组织形式的缺点

(1)客户利益关注不足。在职能式组织形式中,客户不是项目活动关心的焦点,对客户要求的响应比较迟缓和艰难。这主要是由于职能部门有自己的日常工作,项目和与项目相关的客户的利益不是优先考虑的问题。此外,项目和客户之间存在多个管理层次,这也加大了与客户沟通的难度。

(2)协调的难度。由于职能的差异性及本部门的局部利益,每个职能主管容易从本部门的角度去考虑问题,而且项目经理和部门经理之间存在许多交叉,当发生部门间冲突时,部门经理之间很难进行协调。项目不是全部工作,这会影响企业整体目标的实现。

(3)项目组成员责任淡化。由于项目实施组织成员只是临时从职能部门抽调而来,有时工作的重心还在职能部门,因此很难树立积极承担项目责任的意识。尽管只在职能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但是职能部门的工作方式常常是面向本部门的活动,而项目采用的工作方式是面对问题的,两者之间存在很大的区别。在当需要处理的问题在项目利益与部门利益发生冲突时,往往会将部门利益放在第一位,因此,这种职能式组织形式不能保证项目责任完全落实。

来源:《现代项目管理》 主编:白思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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