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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险要想包山包海... 业者:选择变少、保费恐增

金管会要求检讨“特定癌症给付”保单,虽最后仅要求只承保特定癌症的保单才要停售改版,影响范围缩小。但保险业者表示,癌症险销售行之有年,随市场变化,保险公司会推出创新、差异化商品,如今被要求停售改款,未来保户的选择将越来越少。

市售癌症险因承保的癌症范围、给付方式不同,有各式组合,基本癌险通常会包含初次罹癌保险金、罹癌保险金,有一笔给付,也有分次给付,针对原位癌、初期、轻度、重度有不同理赔,还有住院、手术、化疗、门诊、居家疗养等各式保险金目。

亦会针对国人好发或性别的“特定癌症”加倍理赔,如男性的肺癌、摄护腺癌,女性子宫颈癌、乳癌等提供额外保障,近期更有保险公司推出仅理赔“特定癌症”的保单,诉求保费可相对便宜。

健康险是保单中最复杂的险种,癌险即是其中一项,保单条款中通常会明列各式癌症,启动理赔的条件、理赔项目及理赔金额等。

保险业者表示,健康险总保费已逾4,000亿元,许多人都已有基本款保单,在竞争激烈下,各保险公司会再推出差异化的癌险,如针对特定癌症加倍给付,或有家族病史者可挑选的特定癌保单,以强化保户保障缺口,在市场上已存在多年,保单条款也约定很清楚,现在突然要评估检讨,若要包山包海式的全方位保障,保费可能变贵。

业者也指出,保户本来是可依照个人情况或家族病史,自由选择要特定癌症多一点保障的商品,如家族有乳癌病史者,可选择乳癌类保单强化保障,现停售后,以后癌险恐很类似,保户选择会减少许多。

保险局则认为,只针对特定癌症保障的保单将来争议会很多,招揽过程中业务员可能讲不清楚,保户甚至可能不知道是特定癌症才理赔,导致保户付了保费,罹癌后却发现不能理赔,不只影响保户权益,也恐引发理赔争议。希望所有癌症险回归罹癌就理赔,以初期、轻度、重度等来衡量给付金额,不要再区分一般癌症或特定癌症,保户在投保时也能清楚癌症险的理赔条件与方式,保险公司也能减少争议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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